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暑假即将结束,在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的日子即将来临之际,结合当前较为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各级防控部门的要求,有些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近期疫情防控有什么新要求?
1.遵守居住地的疫情防控规定,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近期不要随意跨地市旅行探亲,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重点地区;
2.按规定如实向学校报告返校前14天内的健康状况信息和行程信息;
3.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应该积极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共筑病毒免疫屏障;
4.学生应尽量按照学校通知的日期返校,目前居住在省外的教职工至少应于返校前3天提前返回青岛。
二、哪些师生应该暂不返校?
1.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阳性病例发生地)的;
2.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发生地)返回未满有效隔离期或居家健康管理期限的;
3.因各类原因正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的(含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未治愈的);
4.居住在境外,或境外回国未解除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的;
5.经学校医疗防控组评估具有其他暂缓返校(入学)情形的。
三、哪些师生可以返校但是有核酸检测要求?
以下类别的师生返校需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且入校后第一时间须接受核酸检测:
1. 从省外返回的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
2. 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阳性病例发生地所在地级市及毗邻地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的师生;
3. 家庭成员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等重点人群的师生;
4. 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不满14天的师生。
四、返校途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返校(入学)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社交距离,避免聚集。尽量避免直接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部位。
3.返校(入学)途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相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并主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
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老师们、同学们,无论您身在何处,学校都心系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战“疫”仍在继续,防控不能松懈,让我们携手同行、万众一心,共筑校园免疫屏障,保障师生生命健康!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